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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洛河交口河镇后川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5-02-19 20:00:39.0

 

  1、招标条件

  洛川县洛河交口河镇后川段防洪工程由延市水审发[2014]132号文《关于洛川县洛河交口河镇后川段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市、县配套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洛川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两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建设内容包括:

  施工一标项:新建堤防工程769m(0+000-0+769),修建排涝涵管4处(0+114、0+300、0+495、0+675),新修护滩工程222m,新建下河踏步2处;施工二标段:新建堤防工程610m(0+769-1+379),新建排涝涵管3处(0+856、1+017、1+177),新建下河踏步2处。

  监理标项:洛川县洛河交口河镇后川段防洪工程建设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水利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必须是水利部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水利施工、监理(含中央驻陕企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申请时间及应提供的材料: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申请投标时须携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3份(盖公章)留存。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月6日至1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08:30~11:30,14:30 ~17:30,已提交投标申请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在延安市宝苑大厦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壹仟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安规划网》、《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www.s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川县水务局

  联系人:明刚      电话:0911-2622240

  代理单位: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阿杏     电话:0911-298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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