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萃园校区实验综合楼、专业教学楼及锅炉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41次 日期:2015-02-19 20:00:01.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大学萃园校区实验综合楼、专业教学楼及锅炉房建筑安装工程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社会【2012】19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安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大学萃园校区
2.2项目概况:
2.2.1实验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4575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裙楼一层,建筑高度49.8米,建安概算10049.2万元。
2.2.2专业教学楼总建筑面积为10357㎡,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8米,建安概算1654.7万元。
2.2.3锅炉房总建筑面积为950㎡,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建安概算285.0万元。
2.3招标内容:设计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业绩施工合同竣工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二个类似工程(应为验收合格的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5000㎡以上的高层框架或剪力墙或框剪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合同和一个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合同(项目经理业绩可作为本企业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壹拾伍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壹拾伍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持本公告3.1条要求的资格及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登记证等资质原件、复印件各一套报名,原件阅后退还。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9日至2014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综合办公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不接受邮购。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延安市延安大学校本部基建处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规划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联 系 人:魏玉才、李抒恒
电 话:029-88481271
传 真:029-8848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