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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剧院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5-02-19 19:59:26.0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延安大剧院项目 已由 延发改投[2015]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争取中省补助、融资及财政配套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延安大剧院项目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安大剧院项目位于延安新区北区北博物馆以南,文化公园以北。

  项目占地105 亩,总建筑面积约3053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5600平方米,地下面积493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大剧院、歌剧厅、音乐厅、戏剧厅、剧院广场、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备案证》;

  3.2 近三年具有类似勘察业绩,类似业绩指: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勘察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在开标前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2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程一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陕备案证书;(6)类似业绩证明资料;(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9)单位介绍信;(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秦都市报》、《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规划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政务大厅三层

  邮        编: 710061

  联   系   人: 王工 田工

  电        话: 029-85398604

  传        真: 029-85218625

  电 子  邮 件: 2209239679@qq.com

  网        址: www.bidonline.com.cn

  开 户  银 行: 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 6113011510180100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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