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北区10号路道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58次 日期:2015-02-19 19:59:17.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新区北区10号路道路工程已由延发改投【2014】52号文件批复立项,并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本项目资金来源通过融资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安投资11159.32万元。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委托,对延安市新区北区10号路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广大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路线走向及规模
路线起于新区7号路,向东设线,终点接18号路与19号路相接处,道路全长3278.25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热力(最大管径377mm)、电力电信、照明、绿化、道路附属设施等工程。
二、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36米(机动车道15米,人行道2×4米,非机动车道2×4.5米,侧分带2×2),双向4车道。平曲线最小长度一般值110米,最大纵坡6%,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选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满足本工程的投资需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2监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工程专业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等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4.申请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2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报名,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为同一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2 月 9 日下午 5 时,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工人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规划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10层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宋小钰
电 话:0911-8051503 1587766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