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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

点击:58次 日期:2015-02-19 19:56:01.0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招标内容: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TCZFCG-2014162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单位: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5、投标供应商必备资格条件:
  (1)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带资质原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发给招标文件。招标大会报名时,投标供应商将以上资质原件单独分装(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现场提交)由评审小组对以上资质进行复审,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包括正、副本)。
  6、招标文件的领取形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采取集中发放形式,即于201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铜川市新区鸿基路1号101室领取。
  7、付款方式: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7个工作日付清合同总价款的95%,滞留合同价款的5%一年后(365天)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验收方式及验收依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应的标准、规范。
  9、交货安装调试地点: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交货、安装、调试地点
  10、技术答疑时间:2014年9月30日下午14:00-17:30 
  联系人:万晋;联系电话:0919-3286156
  11、投标文件递交及招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上午9:30;
  招标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6日上午9:30;
  招标地点: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2
  12、招标组织单位: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清泉 李治明              电话:0919—3281683
  地  址:铜川新区鸿基路1号101室     邮政编码:727031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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