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路面翻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点击:103次 日期:2012-05-28 00:00:00.0 |
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路面翻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路面翻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鲁交规划【2012】15号文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鲁路养【201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公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大修工程全长13.111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街区段(K219+116~K219+924)路基宽度18米,路面宽度15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10.5米,路面宽度9米。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设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大修工程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包括本施工项目的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4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24个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月 30 日至 6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枣庄市公路管理局508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赵德堂-13065004835)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日期和时间为2012年 6月 19日上午10:00,地点:枣庄市公路管理局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楼11层
联 系 人:杨德生 联 系 人:赵德堂
电 话:0632-8999033 电 话:0531-81956996
传 真:0632-8999033 传 真:0531-82667209
2012年5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