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路面翻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87次 日期:2012-05-28 00:00:00.0 |
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路面翻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路面翻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鲁交规划【2012】15号文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鲁路养【201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翻修工程全长13.111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街区段路基宽度18米,路面宽度15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10.5米,路面宽度9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设一个标段,内容为:
S244枣徐线山亭平邑界至北官庄段翻修工程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等的施工。
2.3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 30 日至 6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枣庄市公路管理局508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赵德堂-13065004835)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日期和时间为2012年 6月 19日上午10:00,地点:枣庄市公路管理局3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楼11层
联 系 人:杨德生 联 系 人:赵德堂
电 话:0632-8999033 电 话:0531-81956996
传 真:0632-8999033 传 真:0531-82667209
2012年5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