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新沂市公安局看守所绿化工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XZC201501014】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请注意响应。
原招标公告
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二)项目要求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独立完成所采购货物施工安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备二级(含)及其以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3.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4.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技术及财务等方面有履行该项目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现更正为:
(二)项目要求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独立完成所采购货物施工安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备二级(含)及其以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3.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园林建造师资质和B类安全资格证书; 5.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技术及财务等方面有履行该项目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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