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江苏 > 徐州市

[新]新沂市公安局看守所绿化工程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点击:58次 日期:2015-02-17 00:00:00.0
各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新沂市公安局看守所绿化工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XZC201501014】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请注意响应。
原招标公告
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二)项目要求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独立完成所采购货物施工安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备二级(含)及其以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3.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4.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技术及财务等方面有履行该项目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现更正为:
(二)项目要求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独立完成所采购货物施工安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备二级(含)及其以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3.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园林建造师资质和B类安全资格证书;
5.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技术及财务等方面有履行该项目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7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2022 V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