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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服务项目外包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招标)

点击:75次 日期:2015-02-16 10:07:27.0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服务项目外包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招标)

 

1.谈判条件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服务项目外包采购现已完成相关的报批及备案手续,采购人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工程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服务项目外包采购。
2.2供货地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2.3采购规模:约77.0875万元。
2.4服务期限:三年(委托合同一年一签)。
2.5采购内容:速录员20名,驾驶员3名(以上人员已经在岗)。
2.6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速录员性别不限,驾驶员限男性;
3、职高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5、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法院审判工作。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7、速录员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听打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能准确、全面、及时地完成记录;
8、驾驶员需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技术熟练,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
2.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标准。
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单位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1.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具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经历;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1.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2本项目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于2015年2月9日至2014年2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到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办理报名事宜,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⑤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以上材料第①②③④⑤⑦项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竞价文件(首次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竞价文件(首次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同时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
联 系 人:赵振新、朱缤光
联系电话:0877-6594856  13577778833
传    真:0877-6594856
电子邮箱:3034663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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