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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台处警巡逻车安装车载仪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

点击:96次 日期:2015-02-16 10:05:47.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台处警巡逻车安装车载仪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台处警巡逻车安装车载仪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TT20150103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采购内容: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20台处警巡逻车安装车载仪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5、 交货地点: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用户指定地点)。

6、 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不允许拆分或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7、 采购预算: 240000.00元。

8、 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3) 谈判供应商产品必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谈判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 1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10、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地点: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11、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设备产品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

1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13、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14、 谈判时间及地点:将于2015年2月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15、 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16、 注意事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16.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6.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16.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16. 4 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6. 5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16. 6已交谈判保证金的凭据;

16. 7设备产品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采 购 人: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 系 人:任皓  杨思润 朱广娟  杨士琦  周琼英

电    话:0871-65895558    传真:0871-65895558   

电子信箱:ttzbgs@163.com

谈判保证交纳帐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帐  号:135615364611

法律顾问: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段汉松

联系电话1357704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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