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0莱肥线泰安至肥城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102次 日期:2012-05-21 00:00:00.0 |
S330莱肥线泰安至肥城段路面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330莱肥线泰安至肥城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2]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泰安市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省财政厅预算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公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330莱肥线泰安至肥城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为二级路大修工程,总长23.264公里,路面宽11.2-25.5米。
2.2 招标范围
S330莱肥线泰安至肥城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3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6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或以上监理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可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交通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后,到招标投标子系统“S330莱肥线泰安至肥城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路局四楼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日期和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上午9:00,地点:泰安市公路局301会议室(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地址: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楼
联 系 人:禹文明 联 系 人:丁士娜、曹丽娜、许晓艾
邮 编: 271000 邮 编: 250011
电 话:0538-6263036 电 话:0531-82665567、82661567
传 真:0538-6263036 传 真:0531-82667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