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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食品专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二)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78次 日期:2012-05-17 00:00:00.0

中央财政食品专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二)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滨州市/东营市/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 

联系方式:韩琳 0531-86921129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阳信(406023201200001,406023201200034

博兴(406023201200002,406023201200033

利津(406015201200002,406015201200059

高青(406013201200001,406013201200082

四、项目名称:中央财政食品专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二) 

项目编号:SDSS-2012078-C018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4个包,供应商可选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就包内设备分解响应。除备注标注为进口设备外,其他设备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详细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部分。

1:阳信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2

气相色谱仪

1

 

3

火焰/石墨炉自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4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5

黄曲霉毒素测试仪

1

 

6

微波快速消解系统

1

 

7

生物安全柜

1

 

8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9

超纯水系统

1

 

2:博兴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自动菌落分析仪

1

 

2

纯水/超纯水系统

1

 

3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4

离子色谱仪

1

进口

5

全自动定氮仪/石墨消解仪/消解排废系统

1

 

3:利津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进口

2

液相色谱仪

1

进口

4:高青县产品质量监督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微波消解仪

1

进口

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进口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2主要设备必须提供制造商(进口产品可提供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出具代理资格证书;

9采购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所投报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时间:2012516- 530日,上午8:30-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纸质文件或U盘拷贝,售价:200/包。若需邮寄,请加邮寄费50元,连同谈判文件工本费用一起汇至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单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7377010182800012701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66日 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日期:20126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五)(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伯乐路316号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楼)

十、本项目联系人:韩琳  联系电话:0531-86921129 邮箱:syxmzbsb@163.com

十一、其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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