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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川兴镇海丰村棚户区拆迁安置点统归统建及公建部分项目监理(第二次)

点击:53次 日期:2015-02-15 00:00:00.0

 

西昌市川兴镇海丰村棚户区拆迁安置点统归统建及公建部分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昌市川兴镇海丰村棚户区拆迁安置点统归统建及公建部分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2013】3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西昌市财政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昌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西发改【2013】3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30326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昌市川兴镇海丰村境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昌市川兴镇海丰村棚户区拆迁安置点,位于西昌市川兴镇。本工程由6栋住宅、46#(社区活动中心)和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10134.8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监理1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周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

2.6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2月28日23时59分59秒(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昌市林业局

地址:    西昌市顺河路50号

邮编:    615000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0834-6102073

传真:    0834-6102073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

邮编:        610066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02865018150

传真:        02865018150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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