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水文水资源建设工程(北京地区)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159次 日期:2011-05-17 00:00:00.0 |
“十一五”水文水资源建设工程(北京地区)
施工招标公告
“十一五”水文水资源建设工程(北京地区)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水利部分别以发改农经【2009】2499号及水总【2011】179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水文总站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十一五”水文水资源建设工程(北京地区)
1.2招标项目名称: “十一五”水文水资源建设工程(北京地区)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水文总站
1.4招标人:北京市水文总站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官厅水库出库水文站、怀九河前辛庄水文站、拒马河张坊水文站等三个测验断面改造与建设。
1.6工程实施地点:官厅水库、怀九河前辛庄及拒马河张坊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工期计划:本工程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即从2011年9月中旬至12月底,总工期3.5个月。
2011年9月中下旬进行施工临时房屋建设和施工导流等准备工作。
2011年10月~12月中旬为主体施工期。
2011年12月中下旬进行工程扫尾和验收。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科院畜牧研究所院内主楼四楼420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水文总站
联 系 人:倪广玉
联系电话:682129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科院畜牧研究所院内主楼四楼420室。
联 系 人:张福兰
联系电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