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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师范学校运动场看台工程

点击:103次 日期:2015-02-14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师范学校运动场看台工程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郴发改批[2012]74号文 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拔款 。招标人为 郴州师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师范学校运动场看台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师范学校校园内 2.3 规 模: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郴州师范学校运动场看台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合理定价:¥1219923.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并参加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评的诚信等级;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3.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常驻施工现场,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具体的考勤与付款方式挂钩,具体考勤细则另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与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的补充规定》(郴建发〔2011〕76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采用固定分值)。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的17:00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履约保证金为:按中标价的10%交纳。 6.报名方式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月 13 日至2015年 2月 17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 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管理手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保险缴费凭证【报名时现场网上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如查询不到不予以报名(事业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和招标代理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在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或扫描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并参加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评的诚信等级;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按上述第6.1、6.2条要求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3 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投标单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登记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另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开标室(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 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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