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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海关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84次 日期:2015-02-14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海关路建设工程 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4〕71号批准建设,郴招核〔2015〕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政府融资。招标人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海关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西起梨树山大道,北至香雪路
 
2.3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149米,路幅宽18-24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
 
 2.4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郴州市海关路工程的施工(建设内容包括机械土石方、路基边坡防护、路面及人行道、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中的备案人员。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关于印发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其中“信誉评审计分表”采用郴建发〔2014〕71 号文;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并与开标同时进行。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拾万圆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 个工作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3 日~2015年 2 月 17 日(上午8:30-12:0,下午14:30-17:00,节假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⑧组织机构代码证⑨企业诚信管理手册⑩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报名现场查询);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登记(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2 湖南省以外入湘的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按6.1条报名;
 
6.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后发售,400 元/份,售后不退;
 
6.4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现场基本情况后再按以上要求报名;
 
6.5 澄清答疑及修正信息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公示”栏目上发布。
 
7.投标书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 年 3 月13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 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郴州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郴州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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