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5胶王线K246+090-K248+58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97次 日期:2012-04-12 00:00:00.0 |
S325胶王线K246+090-K248+58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S325胶王线K246+090-K248+58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及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2〕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S325胶王路K246+090-K248+586段增设中央护栏工程,路线长2.5 Km。
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12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独立承担过30公里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合同最多通过8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淄博市公路改建工程管理办公室三楼会议室(淄博市高新区石桥镇王东村赵王路1号,联系人:赵德堂,13065004835)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27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淄博市公路改建工程管理办公室三楼会议室(淄博市高新区石桥镇王东村赵王路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东商报》、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联系人:孙振华
电 话:(0533)2181209
传 真:(0533)2286184
招标代理: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联 系 人:赵德堂
电 话:0531-81956996
传 真:0531-82667209
监督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监督电话:0531-85693078,0531-85693092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