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 |
点击:71次 日期:2015-02-13 00:00:00.0 |
攀枝花市仁和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攀枝花市仁和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攀发改[201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和仁和区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发改[2012]4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F15101002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五十一片区
2.2建设规模:对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五十一片去)13.3平方公里范围内排水设施进行改造,共改建排洪涵13座,总长4614.1米;改扩建雨水管854米。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省外企业需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11年至2013年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