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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草市灵山庙洣水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点击:85次 日期:2015-02-13 00:00:00.0
一、招标内容
 
衡东县草市灵山庙洣水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招【2015】10号文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定额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东县草市灵山庙洣水大桥渡改桥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衡东县草市镇桐桥村;
 
3、规模:1、荷载等级:公路-II级;2、桥宽12.5米;3、桥长780米;4、接线长118米;5、通航等级:VII;6、桥头接线: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约 300万元;
 
4、招标范围:衡东县洣水草市大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
 
三、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达三年以上)。
 
②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二个及以上总长度不小于300m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③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长度不小于300m的桥梁(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④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连续6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携带资料
 
投标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⑦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⑧投标单位拟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的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原件)、类似工程资料及以上相关证件、资料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办理相关手续(留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
 
五、其他
 
1、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业主将不给予方案补偿。
 
2、建设单位将对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凭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衡东县城关镇交通西路92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6747111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7348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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