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昌平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199次 日期:2011-02-28 00:00:00.0 |
2011年昌平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郊【2011】6号文批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站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1)生态修复区措施:封禁标牌1块;(2)生态治理区措施:树盘1013个,经济林9.3公顷,灌溉工程11.5 公顷,村庄美化46800平方米,污水管网5177米,检查井117座,污水处理站1处,田间生产道路2990米;(3)生态保护区措施:拆违、清淤、清障、清垃圾2000立方米。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十三陵小流域,包括胡庄、涧头2个行政村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1年4月5日开工,2011年12月31日完工。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20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 2011年3月4日9:00在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集合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1年3月21日组织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站
联系人:胡宗明
联系电话:010-89718646-601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所院内综合楼420室
联系人:俞林保
电 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
201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