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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桂阳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98次 日期:2015-02-06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桂阳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郴水许【2014】94、95、96、9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桂政招核[2015] 09、10、12、1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所需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桂阳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2.2建设地点:郴州市桂阳县有关项目乡镇
 
2.3招标规模:A标约127万; B标约337万元;陶家河流域治理A标约196万元 ;陶家河流域治理B标约201万元。
 
2.4交货时间: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交货通知后5天(日历天)内到货。
 




A标:仁义镇长江-乌市-塘池-花圆-三都联村供水工程、舂陵江镇新建水厂工程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四个标段:
 
B标:2015年单村供水工程
 
陶家河流域治理A标:燕塘水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浩塘水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陶家河流域治理)
 
陶家河流域治理B标:2015年单村供水工程(陶家河流域治理)
 
   (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注:以上工程建设规模为估算工程投资,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满足以下要求的生产厂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为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必须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PE100级管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同时具备所投管材、管件的卫生许可批件;
 
 3.5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参加本次货物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湖南省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
 
3.7投标人<含分公司>,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否则做无效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7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院内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所投标产品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卫生许可批件须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含PE管管材、管件),如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下放,则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审批权下放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开标时要求提供下放文件复印件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PE100级管材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投标单位另行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厂家产品目录及与该目录相应的完整的报价表。
 
5.2招标文件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约为招标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企业总部的基本帐户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帐户名称:郴州市水利局工程招标办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郴州市分行
 
帐    号:1441 0154 9000 00526
 
6.2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交纳。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1、其他要求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时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将其投标否决。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桂阳县龙潭街道芙蓉西路14号
 
联 系 人: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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