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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勘局房屋及室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HC-XZZB-20150118

点击:45次 日期:2015-02-02 20:41:30.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XZZB-201501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地勘局房屋及室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维修改造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房屋维修总规模8658.46平方米,其中:科研生产业务用房维修3804平方米,2栋职工周转房维修4300.46平方米,66套;室外基础设施改造为室外给排水系统、室外供电电器系统、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等。
2.4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及业主要求为计算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建设地点:拉萨市北京中路区地勘局院内。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
2.7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三证)亲自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被全区通报批评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22日至2015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30和下午3:30—6:00,前往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由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
4.3 凡通过上述条件的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311日下午16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联系电话:0891-6824342    13638994123
联 系 人:严先生、杨女士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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