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吨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点击:136次 日期:2015-02-02 16:34:22.0 |
8吨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8吨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8吨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5-004G-2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招标内容;8吨垃圾转运车3台;
2.交货期要求: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必须为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4、经销商投标须有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质量承诺函原件;同一 品牌只允许一家授权单位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品牌授权多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该品牌将被拒绝;
5、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6、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书等资料复印件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项目联系人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如因提供资料不齐全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资格性、符合性;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1日17时前到达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标时间截止前携带(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单位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单位的法定基本存款账户;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花先生 电话:1381244667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518-85861167 15961370613
2015年2月2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8吨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
邮 编 |
|
授权委托人 |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年2月6日下午16:30点整 | ||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须在2015年2月6日16:30之前递交“投标报名表”和携带相关相关资料到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项目联系人(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2日前通知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项目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