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东王集乡合兴等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79次 日期:2015-01-28 16:55:25.0 |
灌云县东王集乡合兴等村土地整治项目
灌云县东王集乡合兴等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以“苏财建【2014】283号”文批复实施,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就本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东王集乡合兴等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GYZFCG201501010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灌云县东王集乡合兴等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东王集乡合兴、韩圩、杨圩、法科村境内,计划安排实施的主要工程项目为: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高压线路、坑塘整治及防护林工程。
本次招标共计3个标段, 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分别为:
一标段(法科村)主要建设内容:防渗渠道10.042km,沟渠疏浚15.41km,涵洞479座,节制闸52座,渡槽2座,渠桥73座,生产桥3座,泵站4座,道路9.092km,高压线路1800m,坑塘整治15558m3,植树3235棵;
二标段(合兴村)主要建设内容:防渗渠道8.185km,沟渠疏浚15.93km,涵洞591座,节制闸41座,渠桥87座,生产桥3座,泵站5座,道路10.314km,高压线路1300m,坑塘整治3454m3,植树2797棵;
三标段(韩圩、杨圩)主要建设内容:防渗渠道4.583km,沟渠疏浚7.37km,涵洞325座,节制闸23座,渡槽1座,渠桥24座,生产桥4座,泵站2座,道路3.997km,高压线路200m,坑塘整治11788m3,植树1051棵。
每个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
施工工期:计划2015年3月10日开工,2016年3月31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总工期388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投标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劳动保险证明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核验并附1份复印件留存备案)。
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3月2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壹拾贰万元整,二标段壹拾叁万元整,三标段陆万元整。分标段单独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1日16: 30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陆栋
电话:13815699063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邮编:222006
联系人:李际良 金友波
电话:0518-81066665
传真:0518-81066665
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