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市绿荫行动暨城区“绿城攻坚”活动(五期)绿化工程(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79次 日期:2015-01-26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城市绿荫行动暨城区“绿城攻坚”活动(五期)绿化工程(第一批)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4]83号批准建设,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城区绿城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城市绿荫行动暨城区“绿城攻坚”活动(五期)绿化工程(第一批)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指定地点。
2.3 建设规模:六个标段绿化工程,总投资323.90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郴州市城市绿荫行动暨城区“绿城攻坚”活动(五期)绿化工程(第一批)项目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塔公园西门边坡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唐家山入园道路边坡绿化及麦冬栽植工程;
第三标段:木子岭公园黄土裸露治理边坡绿化工程;
第四标段:北湖公园北门(上下)林荫广场绿化工程;
第五标段:城区河道和湖泊栽植水生植物工程;
第六标段:万华岩及石榴湾公园边坡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湖南省以外入湘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先按湘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按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同一投标人允许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不能重复。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5.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0]13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2 本项目合理定价为:
第一标段: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陆佰捌拾伍元陆角肆分(¥397685.64);
第二标段:人民币陆拾万零玖仟玖佰零伍元玖角陆分(¥609905.96);
第三标段:人民币陆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叁元玖角捌分(¥659943.98);
第四标段: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叄佰壹拾柒元捌角陆分(¥445317.86);
第五标段:人民币柒拾伍万陆仟玖佰伍拾陆元柒角柒分(¥756956.77);
第六标段: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贰佰壹拾壹元零肆分(¥369211.04)。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于投标截止时前一天下午16:3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报名方式
7.1报名时间:2015年 1 月 23 日至2015年 1 月 29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7.2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7.3报名方式:
①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所有投标申请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半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②湖南省外企业报名时,还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7.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的同时予以发售,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9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郴州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