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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县(重点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项目招标公告HC-XZZB-20150106

点击:65次 日期:2015-01-26 14:08:44.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XZZB-201501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贡嘎县(重点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项目,已由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藏水字【2014】31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西藏贡嘎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改建塘坝4座;新建4座截潜流取水枢纽;新打机井3眼;配套建设24条水渠总长44.76km,配套相应渠系建筑物共434座(其中:暗渠15处,渡槽23座,分水口242座,农桥154座)等。
2.4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建设地点:贡嘎县朗杰学乡、杰德秀镇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015年11月15日前竣工);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农田水利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区外施工企业需在区水利厅和区住建厅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6日至20151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30和下午15:30—17:30,前往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
4.2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上述地点报名(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1、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的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至少有一项近三年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类似业绩;4、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31710:00,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建设网》、《西藏水利网》和《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贡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联系电话:0891-6824342    13638994123
联 系 人:卢先生、杨女士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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