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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县现代化设施农业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HDZB-NQFJ-SXXDHNYSF150002

点击:54次 日期:2015-01-21 20:50:10.0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DZB-NQFJ-SXXDHNYSF15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索县现代化设施农业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那发改受援2014]1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索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综合楼1476.66平方米,总体给排水、电气,道路硬化1808.00平方米,围墙530.28平方米,蔬菜大棚3807.00平方米等;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索县;
2.6计划工期:365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月21 日至2015年 1 月27日,每日上午10时 00 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6时 00 分至18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售后不退)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要求备案);
(5)拟投入人员证书及其身份证和企业为其购买的保险证明材料;
(6)近三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7)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8)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 1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招 标 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夺底路84号
邮政编码:850000
    真:0891-6848688
联系电话:0891-6848688 
联 系 人:李万有 13699453376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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