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医院拆迁还建综合住宿楼工程监理项目 |
点击:81次 日期:2015-01-1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人民医院拆迁还建综合住宿楼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4]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拆迁还建综合住宿楼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长安西路25号(原中医院旧址);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为20993平方米。其中:1、新建住宅楼总面积14685.57平方米;2、业务用房总面积2627.44平方米;3、新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679.95平方米。总投资约4200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约41万元;
2.4 工期要求:与施工工期相同;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为20993平方米。其中:1、新建住宅楼总面积14685.57平方米;2、业务用房总面积2627.44平方米;3、新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679.95平方米。总投资约4200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约41万元;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有本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专监1人,必须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2人,必须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监理企业。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账号:593757349261)。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 17 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投标人公司任命文件中分管招投标业务的副经理)和拟投入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持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及拟投入项目部成员的证件原件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中天大酒店),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报名单位将拟投入的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及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不少于近6个月)原件及查询网址、密码带至建设局二楼209室核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现场签订工程招投标承诺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376507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方正魁 电 话:073031276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金山小区前
联 系 人: 李志强
电 话: 1560740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