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88次 日期:2015-01-19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4】413号文及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4G]160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
2.3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400平方米,单栋最大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本次招标金额约2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本单位名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未按招标公告6.1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9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69。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人(代建单位):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 系 人:梁向坤 李伟
电 话:0731-85780866
传 真:0731-84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