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视听采编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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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地址: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 联系方式:山东人民广播电台:13011702363 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1370640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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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伯乐路190号 联系方式:0531-678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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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08016201100005,260016201100003,260016201100002,260016201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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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名称:视听采编设备 项目编号:SDGP20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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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视听采编设备,详细项目说明请见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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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A1  |
直播室数字调音台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2、提供直播室数字调音台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如投进口产品,提供制造商中国代表处或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提供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提供制造商授予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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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高清摄录一体机及附属设备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2、提供高清摄录一体机(含寻像器、话筒、托板)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如投进口产品,提供制造商中国代表处或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提供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提供制造商授予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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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非线性图形编辑工作站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2、提供非线性图形编辑工作站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如投进口产品,提供制造商中国代表处或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提供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提供制造商授予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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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
高清摄录像设备及附属设备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2、提供高清数字录像机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如投进口产品,提供制造商中国代表处或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提供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提供制造商授予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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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1月10日 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移动磁盘 售价:200.00元/包(不接受汇款,售后不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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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1日 9:00至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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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标日期:2011年11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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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项目联系人:包立新、周从义 联系电话:0531-678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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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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