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5黄水线龙口招远界至朱范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74次 日期:2011-09-30 00:00:00.0 |
S215黄水线龙口招远界至朱范段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5黄水线龙口招远界至朱范段改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烟台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215黄水线龙口招远界至朱范段改建工程一级路,7.9公里,路面22米;二级路,3.8公里,路面9-10米。
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负责全线路面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1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为: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业绩条件为:近五年累计完成20公里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09-29至2011-10-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公路管理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十四楼14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10-27,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烟台市华侨宾馆2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邮政编码: 264001
联系人: 孙绍鑫
电 话: 05356295052
传 真: 0535-6295970
招标代理: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6室
邮政编码: 250011
联系人: 于莎莎
电 话: 05356295048
传 真: 0535-6295970
201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