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南门西街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195次 日期:2011-02-25 00:00:00.0 |
顺义区南门西街道路及雨污水工程已经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顺发改【2008】518号及顺发改【2010】413号,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顺义区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工程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顺义区南门西街道路及雨污水工程
1.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长
1.3 工程地点:顺义区。
1.4 工程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1.5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具备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6.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投标报名:
3.1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3.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3.5投标人数量:如果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数超过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保留7家进行投标。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联 系 人:刘保芳
联系电话:010-89423092
传 真:010-89423092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