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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标示系统及发光字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5-004、005)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78次 日期:2015-01-12 09:39:23.0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5004005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标示系统及发光字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           招标编号:第一包 JXYCCG-2015-005
          第二包 JXYCCG-2015-004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标示系统及发光字设计、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
参数及要求
第一包
标示系统
1
4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参数要求
第二包
发光字
1
1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参数要求

 
 
 
 
 
 
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第一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具备完成本项目生产、安装等方面的相应能力且有独立设计团队能够深化图纸;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需提供铝型材、丝印油墨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包: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须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铝型材、丝印油墨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第一包提供)。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投标人在开标前(201519 日—2015115日)勘察现场后取得采购人出具的勘察现场确认书,方可参与投标,未参加勘察的投标单位视同无效投标(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907955235)。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两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保证金:第一包4500元整,第二包1500 元整;询价前1天的下午4点前缴纳(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纳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
、标书无印章的。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
、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
5
、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6
、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时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七、开标流程
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八、评标、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后由供货单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材料验收,经材料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材料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95%;余5%货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1星期内付清。
十一、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或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 201519 日起到201511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方式报名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51151700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16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
十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四、采购单位: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907955235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南路328号(中央公馆对面)
人: 聂俊峰
   话: 15070515252
 十五、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六、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十七、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十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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