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9薛馆线大故事桥至莱泰高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点击:124次 日期:2011-09-08 00:00:00.0 |
S329薛馆线大故事桥至莱泰高速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S329薛馆线大故事桥至莱泰高速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11年国省道改建及大中修工程项目等计划的通知》鲁交规划[2011] 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省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 S329 薛馆线大故事桥至莱泰高速路面改造工程:全长10.495公里,一级路,路面宽21.5-29.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8cmATB-25沥青碎石+18cm水泥稳定碎石。
本项目共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办公室,负责全线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路面、桥涵、附属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2.2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36个月。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近三年(2008-2010年)累计交工验收3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至莱芜市龙潭大街139号莱芜市公路管理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自行购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交质监发[2008]557号)。
5.1招标人将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9月17日9:00时,集中地点: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9月17日17:00时,地点:莱芜市公路管理局802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8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莱芜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接收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indesx.jsp)上发布。
招 标 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山东省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4号
邮政编码:271100 邮政编码:250001
联 系 人:靳凤玉 联 系人:徐小梅
电 话:06348863133 电 话:053187902148转8010
传 真:06348863133 传 真:053187902148转8015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