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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晋城公司)招标公告

点击:98次 日期:2015-01-07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晋城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3]1271号”文件批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4]265号”文件批复,采购计划通过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购管字【2014751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招标人为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JGZSX2014-12002

2.2项目概况:随着山西省高速公路使用年限的增加,拟对2006年之前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的计重收费设备进行改造,本项目包括晋城公司晋阳高速、晋济高速、晋城环城高速共6个收费站19条计重车道双台面计重收费设备和1个收费站1条计重车道静态整车式计重收费设备的建设。同时要完成3个收费8条出入口“一岗双亭”改造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备注

计重收费系统

改造工程

晋阳高速、晋济高速、晋城环城高速共6个收费站19条计重车道双台面计重收费设备和1个收费站1条计重车道静态整车式计重收费设备的建设。同时要完成3个收费8条出入口“一岗双亭”改造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及图纸部分。

2.4计划工期安排:计划工期92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31,完工时间为20155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计重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下表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业绩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业 绩 要 求

同时具有以下资格及资质要求:

1、具有双台面计重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及整车式计重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山西省规费核准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0万元

近三年(201112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在国内高速公路项目双台面计重收费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50套、整车式计重收费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0套,同时提供已完成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及可验证的业主单位使用证明。

3.2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牵头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代理商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且其授权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双台面计重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及整车式计重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含联合体各方),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除联合体外,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应承诺在山西省内至少设立一个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满足缺陷责任期维护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 8 日至 2015 1 1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山西代表处(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303号大生科技大厦207室)持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原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山西省规费核准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指代理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 1 30 9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十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山西晋城市大箕镇岗河村(晋济高速公路晋城服务区)

  编:048000

联系人:巩先生

  话:0356-3085820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11

山西代表处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3号大生科技楼207

    编:030006

    话:0351-7213363(传)

联 系 人:马女士

 

            2015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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