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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滨江新区南片路网11条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101次 日期:2015-01-08 00:00:00.0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HNZJC2014-FW(HY)-043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批 文 号:衡发改招【2014】254号文件
 
资金来源:项目融资和自筹
 
项目名称:衡阳市滨江新区南片路网11条路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所属地区:湖南省衡阳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11条道路,总长度7420米,具体包括宽30米的道路4条:东山路(南段)长1500米;迎江路长630米,起于湘江东路止于船山东路;望塔路长180米,起于湘江东路止于东山路;清泉路长830米,起于湘江东路止于船山东路;宽22米的道路7条:新庄路长1060米,起于迎塔路止于内环东路;迎水路长630米,起于湘江东路止于东山路;迎塔路长360米,起于湘江东路止于东山路;拥军路长330米,起于京广线止于东山路;民主路长460米,起于湘江东路止于船山东路;规划一路路长940米;规划二路路长500米。计划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工程投资约3.4亿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3标段划分及其他: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监理服务期36个月。
 
2.5质量等级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2.6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独立法人。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建项目,衡阳市外不能有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详见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按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监理员5名配备),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14日(每日9:3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省外企业必须要法定代表人到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⑥《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以上①及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⑥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准备两套且加盖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上午9:3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投标人须知第3.5款资格后审要求的原件及投标文件到场准时参加投标;湖南省外的投标人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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