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山县华麓水库、白滩水库、勒菜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LSZDXXSK201001]招标公告 |
点击:181次 日期:2011-01-05 00:00:00.0 |
工程名称:灵山县华麓水库、白滩水库、勒菜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编号:LSZDXXSK201001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业主名称:灵山县水利局
工程地址:灵山县境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华麓水库、白滩水库、勒菜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分别以桂水技 [2010]244、[2010]246、[2010]29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及概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0]273、[2010]339号文下达了该工程的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灵山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灵山县境内
建设规模:华麓水库、白滩水库、勒菜垌水库均为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灵山县华麓水库、白滩水库、勒菜垌水库。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内容为:
Ⅰ标段(华麓水库):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II标段(白滩水库):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Ⅲ标段(勒菜垌水库):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广西区内有小(一)型或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须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3 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详见招标文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投多个标段,最多只允许中其中的两个标段,但必须配备两套不同的管理人员。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与钦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 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1年1月5日至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分公司(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5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小(一型)或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资料及投标人在当地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外来桂企业另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查验。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4.2 现场踏勘与标前会:招标人将于2011年1月12日上午9:00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集中地点:灵山县水利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上同时发布。
6. 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1 年1月26日9:00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开标评标室(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钦州市总工会二楼)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友谊路80号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5室
邮 编:535400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苏工 联 系 人:吴巧生 梁萍
电 话:0777-6520385 电 话:0771-2085231
传真:0777-6522381 传真:0771-2085235
招标人:灵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