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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局S316永莘线董集至利津黄河大桥段翻修工程施工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点击:112次 日期:2011-08-31 00:00:00.0
东营局S316永莘线董集至利津黄河大桥段翻修工程施工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30号  联系方式:常浩  0546-8085033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甲89号  联系方式:李宁  0536-2105063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30029201100312 四、项目名称:S316永莘线董集至利津黄河大桥段路面翻修工程  项目编号:DYFXSG2011-S316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S316永莘线董集至利津黄河大桥段路面翻修工程:全长6.8公里,二级路,路基宽13.5米,路面宽12米。路面结构为3cm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水泥稳定碎石,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S316永莘线董集至利津黄河大桥段路面翻修工程  S316永莘线董集至利津黄河大桥段路面翻修工程:全长6.8公里,二级路,路基宽13.5米,路面宽12米。路面结构为3cm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水泥稳定碎石。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营市公路管理局203室(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30号)  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等参考资料售价1000元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9月21日9:00 八、开标日期:2011年9月21日9:00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13563629679 十、其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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