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机关营区集中供暖工程项目采购申请的公示 |
点击:110次 日期:2011-08-31 00:00:00.0 |
现将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机关营区集中供暖工程项目采购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31日-9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反映。电话:0531-82669931,传真:0531-82669931 关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机关营区集中供暖工程项目采购申请的公示 省财政厅: 多年来,在贵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消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消防工作成绩显著。我总队机关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2218号,长期以来营区周围无市政供暖热源,至今未接入集中供暖。今年年初济南市莲花山热源厂一期工程建设完工,现机关营区具备了接入集中供暖的条件。机关营区集中供暖工程包括换热站内土建装饰工程、换热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土建工程、热力管网建设工程、热力入户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等6个子项目,供暖面积约75000平方米。 目前,济南市热力供应全部由济南市公共事业局下属热力有限公司负责,接入集中供暖工程施工由热力有限公司下属热电工程公司和热力工程公司分片负责,总队机关营区位于济南市东部,工程施工由热力工程公司负责,热力有限公司负责工程验收。总队机关营区供热源莲花山热源厂也由热力工程公司建设。现距今冬供暖仅有两月,时间紧迫,鉴于总队机关营区接入集中供暖工程施工单位单一,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济南市热力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确保该项目顺利施工,彻底改善我总队供热环境。 此请示,请批复。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