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行政中心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41次 日期:2015-01-06 10:09:04.0 |
连云区行政中心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就 连云区行政中心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区行政中心食堂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XZB-201501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连云区西墅路1号
2、采购范围: 食堂服务外包 (含职工食堂和小型接待)
3、投标内容:食堂负责一日三餐的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销售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伍佰万元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单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具有三年以上为省市级机关食堂或承接经营过大型企业学校等餐饮项目),热衷于餐饮服务。(至少提供合同原件三份)。
4、投标单位须具备从事餐饮经营三年以上的餐饮企业方可报名。
5、投标单位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自2011年以来没有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安全问题。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投标单位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后承接经营单位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承接经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违反有关管理条例、未按合同经营、试用期内不正常营业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的,承接经营中止。承接经营单位在试用期内若无上述情况出现,签订正式承接经营合同。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室);
3、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卫生许可证;
(5)、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必须出示原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13日下午15:00时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1月13日下午15:00时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七、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 ,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采购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27006009018000274295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墟沟支行
保证金限于2015年1月12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供应商应于本项目谈判时间前到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定标方法:由谈判小组依据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本次采购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诗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