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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机关营区接通市政供水工程项目采购申请的公示

点击:135次 日期:2011-08-31 00:00:00.0

现将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机关营区接通市政供水工程项目采购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831-9月2,如有异议,请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反映。电话:0531-82669931,传真:0531-82669931

关于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机关营区接通市政供水工程施工单位的请示

 

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完善总队机关营区配套设施,机关营区内拟接通市政供水。营区总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用水性质分为办公和生活两种,工程分为土建和安装两部分,包括泵房建设及装饰项目、土方工程、护坡工程、室外暂定道路项目、室外管网工程、泵房内安装工程、泵房设备、泵房自控和监控系统、一户一表改装工程等9个子项目。

目前,济南市市政供水由济南市公共事业局下属水业集团公司负责。总队向水业集团客服部递交了用户申请,客服部按照内部程序,将用户申请统一编号后,转至水业集团下属普利供水设计院,现接水方案和设计图纸已完成,并转回客服部,客服部按照编号将施工任务分配给水业集团下属普利供水工程有限公司,总队机关营区接通市政供水工程施工由普利供水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水业集团负责工程验收。鉴于总队机关营区接通市政供水工程施工单位的单一性,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济南市普利供水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确保该项目施工进展顺利。

                               此请示,请批复。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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