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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开局采购女贞、紫薇及紫叶李等苗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点击:50次 日期:2015-01-05 10:16:10.0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委托就女贞、紫薇及紫叶李等苗木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农开局采购女贞、紫薇及紫叶李等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5-001G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栽植地点:灌南县孟兴庄镇倪场、西南、老垛、余兴村;北陈集镇王口村;百禄镇宋庄、沿塘、项圩、朱头庄村。

2、采购品种:高杆女贞、紫薇、紫叶李。

规格标准为:高杆女贞胸径4公分(1.3M高处),分枝点不低于1.8米;紫薇米径4公分(1.0M高处),分枝点不低于1.3米;紫叶李地径4公分(0.2M高处),分枝点不低于0.8米。苗木主杆通直,生长良好,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土球直径不低于30公分。

3、采购数量:高杆女贞4800株,紫叶李2000株,紫薇2000株。

4、苗木产地:长江以北地区。(采购人将对苗木起土、运输进行全程监督)

5、中标人提供苗木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6、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793000元;

7、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点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8、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苗木经营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
3
、近三年内必须有两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完成两次以上50万元林业工程造林业绩证明或50万元以上苗木购销合同或协议书及验收证明);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12017:00以前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竟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接收开始时间:20151271500

接收截止时间:2015127153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1271530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420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12017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8-83968792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0923377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灌南县农开局采购女贞、紫薇及紫叶李等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NZFCG2015-001G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20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5120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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