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看守所特殊监区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点击:55次 日期:2015-01-05 10:16:09.0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公安局委托,就连云港市公安局看守所特殊监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看守所特殊监区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XSD-2014120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看守所特殊监区土建、安装等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工期要求50日历天内竣工。本项目施工场地存在特殊性,施工时间只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8:30-17:30),同时需服从监所日常管理规定,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三、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带2~5资格材料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考核B证;
5.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接受其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标活动和工程施工(从报名到工程结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情况则取消该公司的投标和中标资格。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意事项:
1.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禁止建筑企业违规出借资质。如果发现有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企业违规出借资质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同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单位中标后禁止分包和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违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带齐要求的所有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1月8日下午17点整以前至项目联系人处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 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 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12000元(不接受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侃 联系电话:0518-85861167 传真:0518-8547997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采购人联系人: 陈连云 联系电话: 85298900
采购人:连云港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