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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振鑫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15次 日期:2014-12-31 00:00:00.0
1、招标条件
 
桂东县振鑫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郴州市水利局“郴水许[2012]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省市县配套及地方自筹,经桂招标核(2014)6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振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振鑫水电站位于湘江一级支流耒水支流下东河上,座落在桂东县增口乡下东村境内,该电站是一座径流引水式电站;该电站原于1968年开工, 1970年建成发电,装机2台,总容量为400+320=720kW,设计水头61m;后于1992年进行了扩容改造,原厂房机组保持原状不变,在原厂房的下游约20m处新建厂房一座,装机2台,容量为2×630=1260kW,设计水头64m;92年扩容改造后总装机容量达1980 kW。经本次水能计算,年均发电量为843.3万kW.h,年利用小时为4259.1小时。
 
2.2 招标范围:桂东县振鑫水电站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自动化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额352.18万元,本标段投资约307.095万元。
 
3、供货期
 
3.1供货期: 90日历天;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套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生产商,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注册资金在人民币贰仟万元及以上,其他主要设备(调速器、变压器、微机低压水轮发电机组一体化控制屏、微机直流屏)应取得生产商授权。如投标人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资质,须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设备安装;
 
4.2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3所投主要产品(变压器等)具有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投标人近五年在国内有两个招标货物同类产品(水轮发电机组)成功的销售业绩和经验(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8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依据)。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的可凭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其他主要设备生产商授权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 月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29号汽配城3幢301号)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投标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7.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总部的基本帐户转到郴州市水利局工程招标办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振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东县增口乡
 
联系人:王少文             

联系电话:189735912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29号汽配城3幢301号(市住建局旁)
 
联系人:王丽霞            

联系电话:13875582035
 
传真:0731-8815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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