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子镇卫生院新化分院标准化业务楼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鞍子镇卫生院新化分院标准化业务楼扩建项目已由彭水发改发【201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鞍子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彭水县鞍子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鞍子镇红星村1组。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装修及公用设施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7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房屋建筑基础、装修及公用设施,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最终提供的本项目的图纸、图说、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以来有建筑总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12 月30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 9 时00分至 2015年 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鞍子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彭水县鞍子镇红星村1组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银桦路168号祈年悦 城2幢 29-8/29-9/29-10
联系人: 傅老师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023-78441446 电话: 023-60393698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