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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连云港分局电梯谈判公告

点击:41次 日期:2014-12-30 14:29:28.0

 

项目编号: 20141211001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连云港市国土局连云分局  委托,就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连云港分局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连云港分局电梯

招标项目编号:20141211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连云港市国土局连云分局办公楼,本项目属老旧电梯改造,需要一台乘客电梯,现场土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

2.具有招标设备制造能力并具有相应安装、调试、维修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3.投标人拟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A级),并处于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可以独立进行型式试验的实验塔,并提供该实验塔样梯的型式试验报告。

4. 参与投标的电梯制造厂家应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含A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5.设备厂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或 江苏地区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原件);

7.提供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8.在连云港有制造商授权的维保机构,并能提供24小时服务;

9.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

10.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14001系列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 1 416:3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招标文件发出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 12 29日起

招标文件发出地点:与项目经办人联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开通下载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招标文件发出方式:请汇款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并书面告知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附相关汇款凭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    价: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 1 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 16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015 16日上午930950 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签到; 2015 16日上午9501000交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 16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518-85868285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             

邮政编码: 222000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采购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3961392533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 12 29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连云港分局电梯

项目编号

20141211001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5 1416:30之前

经办人

刘佳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 1月416:3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为了保证各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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