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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宿城污水站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点击:25次 日期:2014-12-23 11:18:46.0

 

连云区宿城污水站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连云区宿城污水站配电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云区宿城污水提升泵站设备安装

采购项目编号:XSD-LY201446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采购范围:供配电工程施工,承包内容主要包括:配套土建、变压器、配电柜电缆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和售后、配电工程移交等相关伴随服务、相关手续报验直至送电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竣工;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供电规范要求,一次性经过供电公司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准予送电为标准。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结束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60%,出具结算报告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三、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带资格材料2-5项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电监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4.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报名时出具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法人(签名)授权委托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接受其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标活动(从报名到工程结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情况则取消该公司的投标资格;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意事项:.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禁止建筑企业违规出借资质。如果发现有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企业违规出借资质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同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单位中标后禁止分包和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违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带齐要求的所有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41225下午17点整以前至项目联系人处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19日下午 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19日下午 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区政府(西墅路一号)B203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19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区政府(西墅路一号)B203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10000元(不接受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侃     联系电话:0518-85861167  传真:0518-8547997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

采购人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505136708             

                         购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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