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安发改[2014] 2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820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前锋镇袁巷村。
2.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5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等。
2.3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后续服务等。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地勘必须满足《最新地质勘查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强制性条文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011年以来完成1个类似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明确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3.4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12月 29日23时59分,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1月15日9 时30 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广安市前锋园区工业七路吉中企业内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26- 2883925
传 真: 0826- 288390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张先生
传 真: 张先生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