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淀区城区雨水利用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HDYS-2010-JL01)
2010年海淀区城区雨水利用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水务局以京水务郊【2010】186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透水砖铺设23处,共76160平方米;雨水集雨管道5处,共1710米;建设存蓄水池7处,存蓄水容积共计4000立方米;其他存蓄水设施2处,存蓄水容积共计2800立方米;草坪喷灌,面积为11180平方米;水生植物种植;安装195个集雨尊,存蓄水容积共计2800立方米。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海淀区区界范围内。涉及小区、学校、工业园区、部队(军干所)等28处。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11年3月15日开工,2011年8月31日完工。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报名同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20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 2010年11月24日9:00在 北京市海淀区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院内集合 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0年12月10日9:30(即投标截止时间)在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郭燕生
联系电话:010-6289524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研究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20室
联 系 人:张福兰
联系电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
2010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