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2015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挂钩项目申报材料及城乡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规划方案编制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
点击:43次 日期:2014-12-17 13:34:05.0 |
灌云县2015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挂钩项目申报材料及城乡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规划方案编制合作单位
招标公告
编号:GYZFCG201412006
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委托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灌云县2015年度占补平衡项目申报材料、城乡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复垦)申报材料及规划方案编制合作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决定对2015年度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与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合作单位实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2015年度占补平衡项目申报材料、城乡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复垦)申报材料及规划方案等项目编制工程。
本次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分别为:
A标段:灌云县2015年度占补平衡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合作单位;
B标段:灌云县2015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申报材料及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合作单位。
二、项目的工作内容
A标段:根据相关部颁标准和文件要求,通过现场勘测和现状调查,在切实摸清项目区资源情况,基础设施条件、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与权属现状、种植和生活习惯、公众参与和要求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编制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编制要求确保规范和合理,可操作性强,尤其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要广泛地征求项目所在乡(镇)、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与招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联系体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服务。
B标段:根据相关部颁标准和文件要求,通过现场勘测和现状调查,在切实摸清项目区资源情况,基础设施条件、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与权属现状、种植和生活习惯、公众参与和要求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申报材料及规划实施方案,申报材料及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确保规范和合理,可操作性强,尤其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要广泛地征求项目所在乡(镇)、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与招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联系体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服务。
根据省厅下达的2014年度挂钩实施指标(800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700亩),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方案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实施方案。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方案应包括项目区规模与范围,拆旧地块、建新安置和建新留用地块(其中拆旧地块在拆旧储备库中确定选择),项目区实施时序、指标使用计划、资金方案,土地利用调整情况等,并附具标注项目区范围及具体拆旧建新地块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实施方案应包括复垦项目建库及拟安排使用已复垦地块情况、与相关规划衔接及复垦利用规模指标使用情况、方案总体安排及具体实施时序、拆迁补偿安置、土地权属调整、资金平衡、方案评价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投标单位的资格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担编制申报材料能力的技术力量和相应服务水平,同类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并申报成功的案例,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提供的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其专业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相关联,且具备较为丰富的编制申报材料经验。
3. 投标人必须在《江苏省土地开发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编制从业机构推荐名录》中。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4年12月16日至 2014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同类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并申报成功的案例。
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1月5日16::30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陆栋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际良 金友波
电话:0518-81066665
传真:0518-81066665